碧昂絲要來馬來西亞開場了。這個消息本來是喜事一件,歌迷能夠看到偶像,商家有錢可賺,大馬也獲得一次在國際宣傳的機會。可是在某些政府和宗教團體眼中,卻是緊張萬分,非禁不可的罪惡事。

雖然大可看作是某團體博宣傳的伎倆,但有了之前麥當娜取消演唱會,Christina Aguilera被拒于大馬門外,還有瑪麗亞大姐一件衣服唱完全場的記錄, 實在令人覺得,這個國家的國風,直情要比中東國家還落伍去了。

除了形象性感的歌手,想不到連搖滾派的Arvil 也會中招。有關組織發言人說:“對於我們而言,Avril太過性感,對馬來西亞觀眾不好,我們不希望馬來西亞的人民及年輕人受到演出者的影響,我們要形象健康、能夠作為好榜樣的藝人。”

我想說的是:首先,什么是好與不好,大馬人民平均都受了12年的教育,懂得分辨不需要你來教。第二:你們有沒有想過,是你們的思想太迂腐?如果看一場演唱會就能影響大馬年輕人的思想,那宗教,教育還有什么作用?

這些人,要不腦殘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宣傳伎倆,要不就是偽君子衛道士。

現在這個傳媒和網絡發達的時代,禁一場演唱會,就能讓年輕人不受歐美文化影響,不會變壞嗎?用頭髮想都知道沒有用啊!應該要用宗教,家庭和教育來教導我們的青少年才對,怎樣?又沒信心做得到,對吧?

說這些令人哭笑不得謬論的人,真想邀他們去吉隆坡金三角,看看那些聚在路邊無所事事的青少年,還有半夜在油站聚集的飆車族。與其有時間呈書要求禁止外國歌手辦演唱會,不然去教化教化這些邊緣年輕人,為大馬社會真正做些事情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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